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表时间:2025-10-30
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梅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泽红、徐长春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都宏,副县长刘汪洋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对报告提出的初审意见。会议强调,县监委要坚定政治立场、站稳人民立场,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开展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人员述职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统筹运用听取述职报告、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加强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坚持客观公正评议,推进新形势下党管干部与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统一,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更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民服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以及2025年以来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报告提出的初审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县政府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严格规范举债行为,强化债券项目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全媒体记者:石腾飞 通讯员:吴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