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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人大+检察”同向发力保护公益权益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4-04-10

近年来,望江人大携手望江检察积极探索同向发力工作模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等方面着力,发挥了1+1>2 的监督作用,提升了公益权益保护效果,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了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双向奔赴、共赢多赢。

全方位协作,拓展监督广度与深度。实行常态化沟通联络、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交流会商重点事项,讨论研究年度工作。健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从代表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推动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共同推动解决公共权益保护问题。机制建立以来,从737条县人大代表建议中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28件,并全部成功办理;同时,从检察建议中转化为代表建议10件,让相关公益问题得到有效保护、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衔接机制。人大监督中发现属于检察监督范围的事项和线索,及时转交县检察院审查办理;县检察院开展监督工作时,邀请人大代表或人大相关工委参加。

多维度保障,彰显监督刚性与权威。做到数据互通。县人大、县检察院安排专人工作沟通联络,做好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之间的线索衔接,确保及时梳理、分析和转交。完善制度保障。2023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从检察建议的制发原则和规范程序、被建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人大和检察监督贯通联合、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规范了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的工作范围、办理流程,明确了衔接转化、督促落实和定期通报工作要求,双方均为合力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创新督办举措。针对检察建议中被建议单位不协助配合调查核实,对检察建议不接收,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多次不到位的,县人大采取听取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紧盯问题整改落实。

大力度推进,提升监督质量与成效。双向转化有效果。在梳理近几年代表建议中发现,如褒隐寺塔修缮过程中风貌毁损问题常有代表提出,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汇总转交县检察院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并进行实地走访勘查,查明古塔受损事实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办理。时隔6年,古塔风貌得到有效恢复,群众的呼声也变成了现实。2023年,县检察院发现老化肥厂职工宿舍属D类危房出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并将此类情况同步报送县人大,县人大常委会当即形成《关于对望江县老化肥厂职工宿舍楼处置的建议》,并组织代表进行实地走访,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劝导5家陪读租户及时搬离,监督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双向衔接有举措。相关案件转化办理过程中,县检察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证等,县人大邀请县检察院参与人大相关视察调研,充分凝聚双方共识,推动日常监督的同向发力。重点监督有共识。就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检察院会商形成共识的重点监督事项和工作任务,通过双方依法履职,凝聚“人大+检察”监督工作合力,为望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扎实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讯员 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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