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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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4-05-11

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议题的调查研究,上级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议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的调研;

  (2)对县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3)协助常委会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活动,草拟执法检查报告文稿,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4)参与对县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部门的评议工作;

  (5)承担上级人大交付讨论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及讨论工作;

  (6)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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