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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等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作者:望江县人大常委会 发表时间:2024-06-29

(2024年6月28日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望江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将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相应更名为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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