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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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好汉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4-07-19

(2024年7月19日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因年龄原因,肖好汉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4年7月19日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好汉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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