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珍珍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5-04-30
(2025年4月29日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原因,王珍珍提出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5年4月29日望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珍珍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